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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有「法」-互动媒体创作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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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有「法」-互动媒体创作比赛

 

青年是社会未来的支柱栋梁,拓展青年视野,培育具守法意识、尊重别人和具承担的青年,是未来香港恒稳发展的重要部份。近来国家大力推动大湾区发展,为大湾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机遇,香港青年如能把握机遇,将有更大的发展和成长。

 

保良局儿童及青少年服务与孖士打律师行合办「生活有『法』-互动媒体创作比赛」,透过青年喜爱的网络互动媒体创作,让大湾区内中港两地的青年能从生活入手,认识法律,并通过线上活动,互相交流合作,分享生活体会,达至民心相通,促进日后发展。

 

目标

  • 建立青年基本的法律知识及概念,建立青年守法及承担的正向价值;
  • 拓展青年视野,让青年更了解大湾区带来的机遇,建立多元出路的信心;
  • 透过互动媒体创作,促进大湾区内中港两地的青年深入交流生活体验。

 

对象

大湾区内中港两地的中学生

 

主题

生活有「法」

从衣、食、住、行、学习、休闲、娱乐等方面作切入点,介绍大湾区日常生活会接触到的法律知识,并讲解中港两地的同异,从而增进彼此了解。

 

形式

社交媒体短片

 

片长

1-5分钟

 

手法

剧情片、纪录片、综艺片、动画片等,形式不限

 

制作

活动将全程於线上进行,由大会配对创作小组,每组共4至6人,内地及香港学生各占2至3人,必须分别於大湾区内中港两地拍摄取材,并剪辑於同一段影片

 

格式

解像度1080p或以上,每秒格数25或以上,横拍(16:9)或直拍(9:16)均可,以mp4格式输出影片

 

奖项

奖项名额奖座证书奖金/礼券
最佳影片(金奖)1名港币2,000元
最佳影片(银奖)1名港币1,500元
最佳影片(铜奖)1名港币1,200元
最具创意奖1名港币1,000元
最佳演出奖1名港币1,000元
最佳合作奖1名港币1,000元
最受观众欢迎奖1名港币1,000元
投票观众奖20名不设不设港币100元

 

评分准则

项目详情占分
内容切合主题、表达清晰30%
技巧镜头运用、剪接音效20%
创意创作概念、呈现方式20%
演出戏剧角色、主持介绍15%
合作分工合作、整体效果15%

 

活动日程   

项目日期(暂定)
截止报名2023年7月10日(一)23:59
线上创作工作坊2023年7月15日(六)10:30至13:30
线上制作工作坊2023年7月22日(六)10:30至13:30
影片制作2023年7月23日(日)至8月2日(三)
作品递交2023年8月3日(四)23:59
网上票选及专业评审2023年8月10日(四)至17日(四)
线上颁奖礼2023年8月25日(五)11:00至12:00

 

参赛细则

  • 活动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如额满将落入候选名单,有参加者退出时按报名次序补上。
  • 大会将安排参加者对配分组,参加者不得异议。
  • 所有作品必须为参赛者的原创作品,而且从未公开播放及参加其他比赛。 
  • 所有参加者必须确保其参赛作品不会侵犯其他人的任何知识产权权利。
  • 参赛者同意将为参加本比赛而产生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无条件地转让给保良局及孖士打律师行。
  • 保良局及孖士打律师行有权将参赛者提交的作品用作非利之用途,并有权修改、翻译、改编、使用、复制、派发、於线上线下平台发布作品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而毋须事前取得参赛者的同意。
  • 於活动进行期间产生的文字、声音、音乐、图像、影片、物品等知识版权,将由主办机构拥有,并可将使用权授予学校、机构、团体或个人作非牟利教育用途。
  • 活动期间将会进行拍照及录影,主办机构有机会使用所得之相片及影片作宣传、教学、报告等用途。
  • 与是次比赛有关的一切活动(包括「线上工作坊」)均为比赛参加者而设,活动参加者必须先报名参赛,方可参与是次比赛有关的一切活动,参加者於活动完结后有义务呈交比赛作品。
  • 比赛结果由独立评审委员会决定,参赛者对比赛结果和奖项不能异议。
  • 得奖结果於颁奖礼上公布;
  • 如参赛者违反任何比赛规则或法律,主办机构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 参赛者不得上载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资料及内容。
  • 主办机构有权不接受任何不恰当或不符合比赛主题和规格的作品。
  • 主办机构保留更改规则及其他安排的权利而毋须事先通知参赛者。

 

个人资料(私隐)收集声明

1. 阁下於表格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只会用於与是次计划相关之用途。

2.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十八、二十二及附表一的第六原则,阁下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正表格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查询

电话:2277 8429(曾先生)

电邮:[email protected]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