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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有「法」-互動媒體創作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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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有「法」-互動媒體創作比賽

 

青年是社會未來的支柱棟樑,拓展青年視野,培育具守法意識、尊重別人和具承擔的青年,是未來香港恆穩發展的重要部份。近來國家大力推動大灣區發展,為大灣區帶來了巨大的發展潛力和機遇,香港青年如能把握機遇,將有更大的發展和成長。

 

保良局兒童及青少年服務與孖士打律師行合辦「生活有『法』-互動媒體創作比賽」,透過青年喜愛的網絡互動媒體創作,讓大灣區內中港兩地的青年能從生活入手,認識法律,並通過線上活動,互相交流合作,分享生活體會,達至民心相通,促進日後發展。

 

目標

  • 建立青年基本的法律知識及概念,建立青年守法及承擔的正向價值;
  • 拓展青年視野,讓青年更了解大灣區帶來的機遇,建立多元出路的信心;
  • 透過互動媒體創作,促進大灣區內中港兩地的青年深入交流生活體驗。

 

對象

大灣區內中港兩地的中學生

 

主題

生活有「法」

從衣、食、住、行、學習、休閒、娛樂等方面作切入點,介紹大灣區日常生活會接觸到的法律知識,並講解中港兩地的同異,從而增進彼此了解。

 

形式

社交媒體短片

 

片長

1-5分鐘

 

手法

劇情片、紀錄片、綜藝片、動畫片等,形式不限

 

製作

活動將全程於線上進行,由大會配對創作小組,每組共4至6人,內地及香港學生各佔2至3人,必須分別於大灣區內中港兩地拍攝取材,並剪輯於同一段影片

 

格式

解像度1080p或以上,每秒格數25或以上,橫拍(16:9)或直拍(9:16)均可,以mp4格式輸出影片

 

獎項

獎項名額獎座證書獎金/禮券
最佳影片(金獎)1名港幣2,000元
最佳影片(銀獎)1名港幣1,500元
最佳影片(銅獎)1名港幣1,200元
最具創意獎1名港幣1,000元
最佳演出獎1名港幣1,000元
最佳合作獎1名港幣1,000元
最受觀眾歡迎獎1名港幣1,000元
投票觀眾獎20名不設不設港幣100元

 

評分準則

項目詳情佔分
內容切合主題、表達清晰30%
技巧鏡頭運用、剪接音效20%
創意創作概念、呈現方式20%
演出戲劇角色、主持介紹15%
合作分工合作、整體效果15%

 

活動日程   

項目日期(暫定)
截止報名2023年7月10日(一)23:59
線上創作工作坊2023年7月15日(六)10:30至13:30
線上製作工作坊2023年7月22日(六)10:30至13:30
影片製作2023年7月23日(日)至8月2日(三)
作品遞交2023年8月3日(四)23:59
網上票選及專業評審2023年8月10日(四)至17日(四)
線上頒獎禮2023年8月25日(五)11:00至12:00

 

參賽細則

  • 活動名額有限,先到先得;如額滿將落入候選名單,有參加者退出時按報名次序補上。
  • 大會將安排參加者對配分組,參加者不得異議。
  • 所有作品必須為參賽者的原創作品,而且從未公開播放及參加其他比賽。 
  • 所有參加者必須確保其參賽作品不會侵犯其他人的任何知識產權權利。
  • 參賽者同意將為參加本比賽而產生的作品的一切知識產權,無條件地轉讓給保良局及孖士打律師行。
  • 保良局及孖士打律師行有權將參賽者提交的作品用作非利之用途,並有權修改、翻譯、改編、使用、複製、派發、於線上線下平台發佈作品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而毋須事前取得參賽者的同意。
  • 於活動進行期間產生的文字、聲音、音樂、圖像、影片、物品等知識版權,將由主辦機構擁有,並可將使用權授予學校、機構、團體或個人作非牟利教育用途。
  • 活動期間將會進行拍照及錄影,主辦機構有機會使用所得之相片及影片作宣傳、教學、報告等用途。
  • 與是次比賽有關的一切活動(包括「線上工作坊」)均為比賽參加者而設,活動參加者必須先報名參賽,方可參與是次比賽有關的一切活動,參加者於活動完結後有義務呈交比賽作品。
  • 比賽結果由獨立評審委員會決定,參賽者對比賽結果和獎項不能異議。
  • 得獎結果於頒獎禮上公佈;
  • 如參賽者違反任何比賽規則或法律,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 參賽者不得上載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的資料及內容。
  • 主辦機構有權不接受任何不恰當或不符合比賽主題和規格的作品。
  • 主辦機構保留更改規則及其他安排的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參賽者。

 

個人資料(私隱)收集聲明

1. 閣下於表格內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會用於與是次計劃相關之用途。

2.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十八、二十二及附表一的第六原則,閣下有權要求查閱及更正表格內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查詢

電話:2277 8429(曾先生)

電郵:[email protected]

 
名額有限,先到先得